按照《華中科技大學2023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在有關省份完成考生資格初審的基礎上,我校組織專家對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現確定以下考生獲得我校2023年高校專項計劃入圍資格并公示如下,公示期:2023年5月31日—6月6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咨詢:027-87542228、87559946。
對于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在本省高校專項批次填報我校志愿后,將根據我校在其所在省份安排的高校專項招生計劃,按照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并按其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安排專業(yè)。河北省、遼寧省、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重慶市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所報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
對于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已經取得我校學籍的考生,學校將取消其學籍并予以清退,畢業(yè)后發(fā)現的取消畢業(yè)證、學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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