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襲人嫁給蔣玉菡之后,婚姻生活會幸福嗎?這是很多讀者都特別想知道的問題,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xì)介紹一下,一起看看吧。
群芳夜宴掣花簽,襲人最后收尾掣得桃花簽,預(yù)示她日后會逃過賈家抄家的劫難。不過,桃花簽中有三個細(xì)節(jié),需要格外重視。本文就講一下桃花簽的特殊。
(第六十三回)襲人便伸手取了一支出來,卻是一枝桃花,題著“武陵別景”四字,那一面舊詩寫著道是:桃紅又是一年春。注云:“杏花陪一盞,坐中同庚者陪一盞,同辰者陪一盞,同姓者陪一盞。”眾人笑道:“這一回?zé)狒[有趣?!?/p>
桃花簽的不同凡響,就在于三點:
一,桃花明明是春花,卻排在荼蘼花之后,與夏花“并蒂花”、“芙蓉花”為伍。
二,桃花簽需要“杏花”陪飲一杯。
三,桃花簽要同庚、同辰、同姓者陪飲一杯。
首先,桃花是春花,卻排在“春盡”的荼蘼花簽之后,在于襲人丫頭的身份,不能夠與之前的主子們?yōu)槲椤?/p>
麝月荼蘼花簽之前,薛寶釵、賈探春、李紈、史湘云都是主子小姐,都是春花所屬的花簽。由荼蘼花簽作水嶺,襲人盡管是桃花簽,卻沒資格排在前面。
另外,襲人由好人家女兒賣作丫頭,又沒能給賈寶玉做妾,也實在“不幸”,才會與香菱和林黛玉兩個可憐人在一起。
不過,桃花簽代表“逃”,由襲人收尾預(yù)示大觀園中大多數(shù)丫頭,能夠“逃”過賈家抄家劫難。
日后賈家在抄家之前裁員,大量人被放出去,并沒受到抄家波及。
其次,與桃花簽者陪飲一杯的杏花簽,與同庚、同辰、同姓者并不混為一談,預(yù)示兩者“含義”并不相同。
大家算來,香菱、晴雯、寶釵三人皆與他同庚,黛玉與他同辰,只無同姓者。芳官忙道:“我也姓花,我也陪他一鐘?!?/p>
細(xì)看這些同庚、同辰、同姓者,全部都是悲劇人物,非死即傷。就算薛寶釵有一點“僥幸”,也是孤獨余生。這也是襲人被放在荼蘼花簽之后的原因,到底曾是可憐人。
襲人少年被父母賣作丫頭,經(jīng)歷與晴雯一樣。更是薛姨媽“賣女兒”的寫照,影射薛寶釵同樣命苦。
但薛寶釵能嫁賈寶玉,襲人卻是準(zhǔn)姨娘就差一步?jīng)]有實現(xiàn),最后被外嫁給蔣玉菡。二人結(jié)局不同,在于襲人改名改了命運。
襲人之前叫珍珠,金玉人襲為釵副。
賈寶玉因她姓花,將之改為襲人,又與林黛玉同辰,為草木人。襲人外嫁則應(yīng)了黛玉外嫁的結(jié)局。
芙蓉花簽“莫怨東風(fēng)當(dāng)自嗟”,也預(yù)示林黛玉會像昭君出塞一樣,遠(yuǎn)嫁異國外嫁他人。
最后,賈探春的杏花簽陪飲一杯,抵消了后面所有人的不幸,給了襲人“逃過一劫”的幸運。
賈探春是杏花簽,“日邊紅杏倚云栽”是她在遠(yuǎn)嫁后的福壽幸運之兆。
曹雪芹設(shè)定的杏花幸運,蓮花可憐的命運,就是以賈探春之幸,對應(yīng)林黛玉的不幸。具體表現(xiàn)在嬌杏和甄英蓮(香菱)身上。不多贅述。
襲人被賣作奴婢,不能得償所愿給賈寶玉做妾,是不幸的。被外嫁給蔣玉菡更非她所愿。但“塞翁失馬焉知非?!?,偏偏襲人就因此逃過賈家抄家的一劫。
而襲人能逃過一劫,就源于賈探春“杏花陪飲一杯”上。類似故事還有賈探春拿了房中一個嬌黃玲瓏大佛手給了板兒,庇護(hù)了侄女巧姐。
襲人得到“杏”主賈探春的祝福,才會獲得“逃”出生天的僥幸,否則以她的性格,勢必要跟著薛寶釵苦等賈寶玉一輩子。
而且,襲人外嫁影射林黛玉外嫁。
根據(jù)瀟湘妃子娥皇女英二女同嫁一夫為王妃,和芙蓉花簽“莫怨東風(fēng)當(dāng)自嗟”,昭君出塞遠(yuǎn)嫁匈奴為王妃的伏筆。林黛玉就是與賈探春二女同嫁海外異國為王妃。
賈探春陪飲襲人一杯,陪的也是襲人外嫁影射黛玉與她一同外嫁之讖。所以,她才會單獨拿出來說“杏花陪飲一杯”。
正由于賈探春“陪飲一杯”,襲人得了僥幸,才會與蔣玉菡婚后和和美美過日子,[女兒樂——夫唱婦隨真和合]。
而襲人的“逃”與“幸”,代表了賈家大多數(shù)女兒的結(jié)局。八十回后賈家大裁員,像春燕、小紅她們都會被放出去成為自由人,不受賈家抄家波及,也算不幸之中的大幸了。反而是可憐如麝月,留到最后才是真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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