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師范學院2023年聯(lián)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招生簡章
一、學校概況
寧德師范學院是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福建省一流應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碩士學位授予培育單位立項建設高校,2017年設立二級醫(yī)學院,寧德市醫(yī)院為直屬附屬醫(yī)院。
學?,F(xiàn)有教職工894人,具有正高職稱63人,副高職稱188人,博士205人,碩士348,博士生導師3人,碩士生導師73人,國家級人才稱號1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3人,省級教學名師3人,百千萬人才工程省級人選6人、省“雛鷹計劃”1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ABC類)10人、閩江學者特聘教授1人、閩江學者講座教授13人、省高校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9人、省高校杰出青年人才培養(yǎng)計劃11人。
學校現(xiàn)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0913人,設11個二級學院,40個本科專業(yè),涵蓋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法學、醫(yī)學、管理學和藝術學等9個學科門類。現(xiàn)有省級重點學科2個、應用型學科4個、應用型專業(yè)群3個、服務地方產業(yè)特色專業(yè)6個、省級一流專業(yè)9個。
二、招生專業(yè)與計劃
2023年招生計劃總數(shù)為5人,其中文史類計劃數(shù)為2人、理工類計劃數(shù)為3人。招生專業(yè)詳見下表:
學院 | 專業(yè) | 類別 | 學費 (幣種:人民幣,單位:元/人·學年) | 學制 |
經濟管理學院 | 酒店管理 | 文史 | 4800 | 四年 |
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 | 文史 | 4800 | 四年 | |
國際商務 | 文史 | 4800 | 四年 | |
化學與材料學院 | 應用化學 | 理工 | 4800 | 四年 |
材料化學 | 理工 | 4800 | 四年 | |
醫(yī)學院 | 藥學 | 理工 | 6000 | 四年 |
醫(yī)學檢驗技術 | 理工 | 6000 | 四年 | |
信息與機電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4800 | 四年 |
車輛工程 | 理工 | 4800 | 四年 | |
智能電網信息工程 | 理工 | 4800 | 四年 | |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 | 理工 | 4800 | 四年 | |
生命科學學院 | 生物技術 | 理工 | 5200 | 四年 |
茶學 | 理工 | 4800 | 四年 | |
語言與文化學院 | 網絡與新媒體 | 文理 | 4800 | 四年 |
備注: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按每生每年570元至1300元收取住宿費。(幣種:人民幣,單位:元/人·學年)。 |
三、錄取原則
1、有關聯(lián)招考試網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考試、填報志愿、錄取等工作,按照《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lián)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執(zhí)行。
2、學校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綜合評價、志愿及學校招生計劃、錄取要求,在教育部聯(lián)招辦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擇優(yōu)錄取新生,按照考生填報志愿的順序依次分配專業(yè)。
四、收費標準
被錄取的學生入學時,應繳納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同一年級、同一專業(yè)的學生相同,以人民幣方式結算。學費和住宿費等收費標準以福建省物價部門審定標準為準。
五、入學與復查
1、新生按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及相關要求,憑錄取通知書到校辦理報到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并獲得批準。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報到又未請假者,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核及身體檢查。被錄取考生(含應屆畢業(yè)生)高中畢業(yè)證書(證明)核驗將作為新生入學資格復核的一項內容。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入學資格;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身體條件不符合入學要求者,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yè)受限者,可以申請商轉其他專業(yè)。
3.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
六、資助政策
學校建立了“獎、助、貸、補、減”及綠色通道等多位一體的資助體系。
七、頒發(fā)學歷證書
學生在校期間,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yǎng)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及臺灣地區(qū)學生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學生在學校規(guī)定學習年限內,修完規(guī)定課程、修滿學分即準予畢業(yè)。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授予其學士學位。
八、聯(lián)系方式
學校地址:福建省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fā)區(qū)學院路1號
郵政編碼:352100
聯(lián)系人:張老師
咨詢電話:+86-0593-2955125
E-mail: ns601@網址未加載
網址:http://www.ndnu.edu.cn
本簡章在實施過程中,因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guī)定調整而需要變更的,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新規(guī)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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