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國各省高考報名時間(11個省)_高考報名需要注意什么
各省市的高考報名時間大都在10月底和11月初,每個省份會有一些不同,但是差別不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guī)淼?023年全國各省高考報名時間(11個省),希望您能喜歡!
2023各省高考報名時間
1.福建
高考報名時間:2022年10月18日至23日
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22年10月24日至29日
2.粵
高考報名時間:2022年11月1日-11月10日
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22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
3.四川
高考報名時間:2022年10月14日至20日
一般考生現(xiàn)場確認時間:10月26日至11月13日
文體考生現(xiàn)場確認時間:10月26日至11月2日
4.江西
普通高考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22年11月1日9:00-7天17:00
5.上海
高考報名時間:2022年10月24-28日
資格審查和信息確認:
1)本市學籍應屆高中畢業(yè)生:2022年11月3日至5日,由學校組織
2)非本地高中畢業(yè)生:2022年11月7日至8日,各區(qū)考試招生機構根據(jù)具體情況安排資格審查和信息確認。
6.安徽
高考報名時間:2022年10月26日至30日
付款時間:2022年10月31日17:00截止日期
7.浙江
高考報名時間:2022年11月1日9:00-17:00
網(wǎng)上支付及信息確認:139年11月:00-1617:00
8.北京
高考報名時間:2022年11月8日8:00-11:0017:00
報名資格現(xiàn)場確認時間:截止日期為2022年11月20日
9.陜西
報名時間: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
付款時間: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
信息確認:2022年11月17日之前確認
10.遼寧
報名時間及繳費時間:2022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
現(xiàn)場資格審查和身份驗證信息收集: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
11.江蘇
江蘇高考報名時間:2022年11月1日至4日
信息確認期限:11月7日
參加普通高考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2)符合招生相關照顧政策的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往屆生和社會考生參加高考須出具高中畢業(yè)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
(4)戶籍在外省借讀的考生須提供外省省級考試機構出具的在有效期內的高考綜合考試或學業(yè)水平測試的成績證明。
什么時間高考報名
每年高考報名時間都是都是差不多的,有些省份可能是在11-12月份才開始報名,但是有些省份可能9月份就已經(jīng)開始報名了,還有部分省份是10月份報名的,比如說安徽,就是在10月中旬左右,正常情況下,教育考試院都出相應的文件告訴考生什么時候報名。
比如山西高考報名時間就是在11月上旬左右,江西也是在11月11日左右,而四川和安徽差不多,都是在10月中旬左右,報名地址也是在本省的教育考試院,所以如果不是學校給報考的同學,在報名的時候,要到教育考試院去報名。但是小編建議,最好還是要讓學校給你報名,這樣會省去很多麻煩,有些時候,可能信息有誤,會耽誤我們報名,所以一點要把所有的信息都對照好,然后再去報名。
高考報名的時候,可能需要一些證件,基本就是戶口本和身份證,這是最主要的證件。
高考報名需要注意什么
首先要知道什么時候高考報名,知道確切的時間,我們能夠有充足的時間去報名需要的資料,如果是在學校報名的同學,老師就會告訴應該準備什么,其實高考報名最需要注意的就是不是在學校報名的同學,這類同學的一些報名手續(xù)是需要自己打聽好,準備好,然后去相應的報名網(wǎng)站去報名。
一般在高考報名之前,是需要審查你的資格的,只有你資格符合了,才能在相應的網(wǎng)站報名,而且還要填寫一份報名信息,這都是我們在高考報名之前需要做的,填完信息之后,拿著相應的證件,去登錄系統(tǒng)填報信息就可以了。
如果遇到不懂的問題,一定要及時的去問老師或者是負責此項的相關人員,保證我們能夠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結束高考報名。
高考報名注意事項有哪些
(1)參加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須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紋信息。
(2)對已錄入的考生信息應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考生無正當理由拒絕簽字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各市自定)進行簽字確認的,視為自行放棄權利,由此產(chǎn)生的遺留問題由考生本人承擔。按教育部的規(guī)定,考生信息上報后無論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都不得更改。
(3)參加了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統(tǒng)考考生和其他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報名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考試院)組織的體檢。考生對體檢結論持有異議,要求進行復查申請的,須于到當?shù)卣猩k公室(考試院)領取并填寫《體檢復查申請表》,逾期不再受理。
(4)對在報名工作中違反有關規(guī)定,如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照顧資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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