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羊頭賣狗肉”與宋徽宗下令禁止屠狗有關?這是很多讀者都比較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了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宋朝人朱弁在《曲洧舊聞·卷七》中有如下一段記載:
崇寧初,范致虛上言,十二宮神狗居戌位,為陛下本命,今京師有以屠狗為業(yè)者,宜行禁止。因降指揮,禁天下殺狗,賞錢至二萬。太學生初聞之,有宣言于眾曰:朝廷事事紹述熙豐,神宗生戊子年而當年未聞禁畜貓也。
說的就是宋徽宗(1100年—1126年在位)在全國禁止殺狗的事情。
(一)皇帝下令禁止屠狗
在“崇寧初”,也就是公元1102年或者1103年,宋徽宗在剛剛當上皇帝后不久,就下了一道圣旨,要在全國范圍內禁止屠狗,如有違反禁令者一律重罰,如有舉報查實者一律重獎。
原來是有一個名叫范致虛的大臣,向徽宗皇帝上了一道奏章,他在里面寫道:“陛下生肖屬狗,所以狗是陛下的本命?,F在首都到處是殺狗的和吃狗肉的,是對陛下本命的相克相殺。應當立即下令在全國范圍內,嚴格取締屠狗宰狗這個行當,還要嚴格禁止老百姓吃食狗肉?!?/p>
徽宗皇帝想想也對:我是屬狗的呀,你們民間偏偏還要宰狗殺狗,這不是指著桑樹罵槐樹,明明想要克死我嗎?于是就有了前面一開始所說的那一道在全國范圍內禁止屠狗的圣旨,并認為范致虛這道全國禁止屠狗的奏章上的好,為此獎賞了他兩萬元錢。
在太學里讀書的太學生們,紛紛在大庭廣眾的場合中,妄議這道圣旨:“徽宗皇帝事事以繼承他父皇神宗皇帝為標榜,想當初神宗皇帝生于屬鼠的戊子年,但從未聽說當年的神宗皇帝禁止民間養(yǎng)貓啊?”
妄議盡管妄議,但嚴禁屠宰狗類的圣旨,還是要堅決執(zhí)行的。
(二)掛羊頭賣狗肉
對于偏偏喜歡吃狗肉的人怎么辦呢?
好辦,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不知是巧合還是必然,現在流行民間的“掛羊頭賣狗肉”這一句諺語,從有記載、可考證的角度而言,形成書面文字最早開始出現的時間,就是在宋朝宋徽宗頒布禁止殺狗的詔令以后。
當時有一個出家人釋曇華,根據《大明高僧傳卷第六》的記載:“宋隆興元年六月十三日奄然而化塔全身于東山?!笨芍摯蟮赂呱攀烙?163年6月13日。
釋曇華生前曾寫了一首名為《滿禪人畫臨濟像請贊》的詩:“臨濟禿,無眼目,討便宜兮不知足。高懸羊頭賣狗肉,秤頭斤兩惜如玉。胸中更有一般毒,天下無人敢輕觸。”
詩中就有一句是“高懸羊頭賣狗肉”,進而還說狗肉就像玉石一樣,是很值錢的東西啊,因此在明面上掛羊頭,而私下里賣狗肉的時候,在稱稱的分量上,是絕對絕對的不肯多給人家一點點的狗肉。
另外,在宋朝人崇岳、了悟等人編的,于淳熙十五年(1188年)刊行的《密庵和尚語錄》中,就直接有了“掛羊頭賣狗肉”一句。
至于這兩者之間是偶然的巧合,還是有必然的聯系,還希望有興趣研究民俗的讀者諸君,進一步的小心考證和精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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