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文件和《中國海洋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的相關規(guī)定,依據各?。▍^(qū)、市)對考生報考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審核結果,并結合報考考生生源分布情況,我校擇優(yōu)確定了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考生名單?,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單公示
入選考生名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一。
最終名單經省級招辦審核,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確定。對公示名單有異議者,請于2021年6月9日前與我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聯系,也可向學校紀委監(jiān)察處反映。
本招辦聯系電話:0532-66782426; Email:ouczsb@ouc.edu.cn
監(jiān)察處聯系電話: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二、招生計劃
根據各省入選資格考生人數,兼顧生源質量與區(qū)域分布的合理性,參考我校在各省本一批招生計劃的安排,我校分科類分專業(yè)確定了高校專項計劃在各省的擬招生人數和專業(yè),詳見附件二。
三、志愿填報及錄取政策
1. 志愿填報:入選考生須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按照生源地省級招辦統(tǒng)一安排和相關要求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志愿,且專業(yè)服從調劑。未按要求填報的考生將不再享有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
2. 錄取規(guī)則:入選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線,我校將根據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yè)計劃(附件二),對投檔的入選考生按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遵循“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錄取時,學校將視各省生源情況,在各省份間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按同科類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zhí)行。
實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相關專業(yè)(類)的選考科目要求。
四、其它
入選考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報教育部審核通過后即獲得我校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不發(fā)放紙質版合格證,不再開展面試或筆試考核。
附件一:中國海洋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入選考生名單.pdf
附件二:中國海洋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分專業(yè)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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