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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杭州萬向職業(yè)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Ai高考 · 招生簡章
          2021-03-24
          更三高考院校庫

          2021杭州萬向職業(yè)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考生填報志愿時非常重要的參考信息,以下是更三高考為大家整理的2021杭州萬向職業(yè)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

          杭州萬向職業(yè)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根據《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浙教試院[2016]13號)的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和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制訂本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院概況

          學校全稱

          杭州萬向職業(yè)技術學院

          招生代碼

          0077

          校址地址

          杭州市西湖區(qū)花蔣路3號

          郵政編碼

          310023

          辦學地點

          杭州市西湖區(qū)小和山高教園區(qū)

          辦學類型

          民辦

          學院網址

          http://www.wxpoly.cn

          辦學層次

          普通高職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二條招生機構

          杭州萬向職業(yè)技術學院設高職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制定高職提前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具體由招生辦公室負責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第三章招生計劃、專業(yè)介紹

          第三條招生專業(yè)及計劃(見表1)

          表1高職提前招生專業(yè)及計劃分配表

          序號

          專業(yè)名稱

          學制

          考生類別及計劃數

          小計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普高招生

          考生計劃數

          所屬大類

          計劃數

          01

          機電一體化技術

          3年

          機械類

          20

          ——

          40

          電子電工類

          20

          02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3年

          ——

          ——

          35

          35

          03

          綠色食品生產與檢驗

          3年

          ——

          ——

          35

          35

          04

          護理

          3年

          醫(yī)學護理類

          30

          ——

          30

          05

          康復工程技術

          3年

          ——

          ——

          20

          20

          06

          老年服務與管理

          3年

          ——

          ——

          20

          20

          07

          酒店管理

          3年

          ——

          ——

          45

          45

          08

          服裝設計與工藝

          3年

          工藝美術類

          10

          35

          55

          服裝類

          10

          09

          工業(yè)設計

          3年

          工藝美術類

          15

          35

          55

          機械類

          5

          10

          會計

          3年

          財會類

          30

          35

          65

          合計

          140

          260

          400

          第四章報考條件

          第四條報考條件

          符合當年高考報考條件,并已取得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單獨考試招生的報名資格,且至高職提前招生網上確認時為止,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需參加高考報名科類對應的職業(yè)技能考試。

          4.身體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執(zhí)行?!镀胀ǜ叩葘W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梢圆挥桎浫 ?、“學校有關專業(yè)可不予錄取”的,均按“不予錄取”執(zhí)行。

          第五章報名

          第五條報名方法、報名時間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個人在網上報名:考生可于2021年3月5日(周五)10:00~4月5日(周一)16:30期間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https://www.zjzs.net/)或我院招生信息網(http://zs.wxpoly.cn),點擊“高職提前招生網上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xù)。凡參加我院高職提前招生的考生,每名考生最多只能填報1個專業(yè)志愿。

          第六條網上信息確認

          學院根據申請條件對考生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考生于3月8日11:00~4月10日17:00期間登錄我院招生信息網(http://zs.wxpoly.cn)進行網上確認??忌_認時同時上傳以下材料的掃描件或拍攝照片:

          1.《杭州萬向職業(yè)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附件1)在考試院報名系統(tǒng)中打印后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2.《杭州萬向職業(yè)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在學院招生網下載打印后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因材料不全無法進行確認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處理。

          通過網上確認的考生才有資格進入綜合測試名單。

          第七條綜合測試考生名單確定

          凡符合報考條件、通過網絡初審、并在繳費截止日期前繳納考試報名費的考生均入圍所報考專業(yè)。

          第八條繳納報名考試費和打印準考證

          1.報名考試費:我院按照統(tǒng)一標準收取招生考試費140元/人。

          2.報名考試費收繳:報名系統(tǒng)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3月8日10:00—4月11日17:00期間通過我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在線繳費”系統(tǒng)繳費,過期不予受理在線繳費事宜。

          審核通過且繳費的考生方能參加我院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考場和時間段編排隨機產生,且一旦確定不得調換。

          不繳報名費的考生報名無效,不得參加我院高職提前招生考試。

          考生的報名費及提交的所有相關材料一概不退。

          3.繳納報名考試費考生自行網上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2021年4月15日~16日??忌璩譁士甲C和身份證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第九條現場信息確認

          學院根據申請條件對考生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確認合格者參加由學院組織綜合素質測試?,F場確認時間為4月16日(周五)8:30~17:00,確認時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和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F場信息確認后準考證加蓋學院招生辦公章和領取報名費發(fā)票。

          現場資格確認地址:杭州市西湖區(qū)花蔣路3號杭州萬向職業(yè)技術學院教務處(行政樓6211室)。

          現場信息確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萬向職業(yè)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附件1)在考試院報名系統(tǒng)中打印,需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2.《杭州萬向職業(yè)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在學院招生網下載打印,簽字確認);

          所有報名考生必須進行現場確認,不進行現場確認或因材料不全無法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處理。

          身份證(或戶口本)、素質特長的證明材料、《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或《單獨考試高職報名證》等要交驗原件。素質特長的證明材料還需提供復印件一份。

          第十條素質特長項賦分

          我院鼓勵具有特長并在各類政府部門組織的比賽中表現突出的考生報考我院,在高中階段(高中階段入學至2021年4月10日,以證明材料上落款時間為準),凡符合下列條件者(詳見表2),可賦予一定的特長分。特長項中同一類別內不同項目按照所獲等級或名次取最高賦分額度取分(體育類除外),不同類別可以累加賦分。每位考生特長累計最高賦分分值不得超過10分。不符合特長賦分條件的不予賦分。

          表2特長賦分條件及分值

          序號

          類別

          等級或名次

          賦分值

          備注

          1

          全國行業(yè)職業(yè)技能比賽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10分

          限相關國家部委組織的項目。項目間不累加,只取最高分。

          2

          浙江省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技能大賽暨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選拔賽

          一等獎

          10分

          團體項目限主力隊員即15人及以內,且有名單可查,項目間不累加,只取最高分。

          二等獎

          8分

          三等獎

          6分

          3

          運動員等級

          國家一級運動員

          10分

          項目間不累加,只取最高分

          國家二級運動員

          8分

          4

          體育比賽獲獎

          國家級前三名

          10分

          獲獎限體育、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具體項目見備注)

          國家級比賽前八名、省級前三名

          8分

          省級比賽第四~八名

          6分

          地市級、縣區(qū)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地市級4分

          縣區(qū)級2分

          5

          文藝比賽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10分

          限宣傳、文化、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項目含聲樂、器樂、舞蹈、小品、戲曲、演講、辯論、寫作、繪畫等;集體項目限15人以內且有名單可查。項目間不累加,只取最高分。

          省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8分

          地市級、縣區(qū)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地市級4分

          縣區(qū)級2分

          6

          學科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競賽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10分

          限政府部門組織的學科或科技創(chuàng)新競賽,項目間不累加,只取最高分。

          省級一、二、三等獎

          8分

          地市級、縣區(qū)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地市級4分

          縣區(qū)級2分

          備注:體育比賽項目限籃球、排球、足球、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武術、健美操、標搶、鐵餅、鉛球、跳高、跳遠(含三級跳遠)、短跑(400m及以內,含接力)、中長跑(400m以上~3000m及以內)、長跑(3000m以上);團體項目限主力隊員即15人及以內且有名單可查;上述列舉的各項目間可累計加分。

          特長項賦分的條件是考生需提前向我院提供相關材料(考生需提交賦分申請),于4月12日前將證書原件、填寫完整并簽署中學意見和加蓋公章后的特長項賦分申請表拍照發(fā)送至zswxxy@163.com郵箱內,或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證書復印件和特長項賦分申請表原件等紙質材料請于4月16日現場確認時提交(證書原件需現場驗證),逾期不再接收??忌峤坏乃胁牧细挪煌诉€。

          考生為上述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經發(fā)現虛假情況,按本章程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章綜合素質測試

          第十一條測試時間

          綜合素質測試:2021年4月17~18日(詳見學院招生網通知)

          第十二條組題方式

          學院自主命題和組織測試

          第十三條測試內容

          1.測試內容:考核學生的能力素質和專業(yè)學習的適應性。

          2.測試形式:面試、材料審核。普高招生考生和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報考各專業(yè)均為面試。

          3.測試要求: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必須憑本人身份證和蓋有我院招生辦公章的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

          4.測試方式:

          各專業(yè)成立若干個綜合素質測試考評組,考評組至少由5個考評人員(設組長1名)和若干工作人員組成,報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根據制定的考評方法(另行制定)對考生進行面試,面試滿分為90分。

          5.各專業(yè)的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其中面試成績90分,素質特長項10分)。

          第七章錄取方式

          第十四條錄取規(guī)則

          1.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2.成績組成

          (1)普高招生考生:錄取成績由“高中學考(會考)成績”和“綜合素質項成績”兩部分組成,“高中學考(會考)成績”折算如下:

          ①等級分折算辦法(詳見表3):

          表3學考(會考)等級計分標準

          類別等級

          A等

          B等

          C等

          D等

          E等

          新學考計分

          10分

          8分

          6分

          3分

          不計分

          老學考計分

          10分

          8分

          6分

          p等計2分

          不計分

          ②高中新學考科目共10門,折合最高分10分/門,滿分為100分;老學考科目11門,折合最高分10分/門,滿分為100分(其中“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二門取平均值后折算成一門成績計入錄取總分)。

          錄取總分(滿分200分)=高中學考(會考)成績(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含素質特長項成績10分)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錄取成績由“綜合素質項成績”和“職業(yè)技能換算成績”兩部分組成?!奥殬I(yè)技能換算成績”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成績(有兩次有效操作成績的就高使用),折算為100分后計入錄取總分。

          錄取總分(滿分200分)=職業(yè)技能換算成績(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含素質特長項成績10分)

          3.外省轉入我省考生的學考(會考)成績,已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學院給予認可。未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考生須出具外省省級主管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學院方能認可。

          4.擬錄取考生和備錄考生確定

          各專業(yè)根據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yè)計劃數1:1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剔除擬錄取考生名單后,各專業(yè)根據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yè)計劃數1:5確定備錄考生名單,進行擇優(yōu)錄取。

          若某專業(yè)實際報考人數少于或者等于該專業(yè)招生計劃數時,則該專業(yè)按實際網上確認考生人數95%的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有小數一律進位后取整),不再設置備錄考生。

          5.若各專業(yè)擬錄取考生或備錄考生最低分的錄取總分相同時,首先按以下科目順序及成績(等級)高低排列考生名單(詳見表4);其次以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為A等數量多的考生優(yōu)先排序,仍相同則按品德表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yǎng)、創(chuàng)新實踐順序優(yōu)先排序;再次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表4同分考生科目(科目組合)優(yōu)先順序

          考生類別

          專業(yè)名稱

          科目優(yōu)先順序

          普高招生考生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綠色食品生產與檢驗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語文+數學+英語)、化學、物理、數學、英語、思想政治、語文、地理、歷史、生物、技能

          酒店管理/康復工程技術/老年服務與管理/服裝設計與工藝/工業(yè)設計/會計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語文+數學+英語)、英語、語文、數學、思想政治、物理、化學、地理、歷史、生物、技能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相關所有專業(yè)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職業(yè)技能換算成績、職業(yè)技能考試理論成績、職業(yè)技能操作成績

          6.在“一檔多投”多輪錄取過程時,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7.經“一檔多投”多輪錄取后,當高職提前招生計劃足額完成或已無備錄考生時,錄取工作結束。

          8.凡被我院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信息,在本院招生信息網和浙江教育考試網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9.公示結束后,學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同意后向考生發(fā)錄取通知書。已錄取考生不再參加當年后續(xù)各類普通高校招生。

          第十五條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院不予錄取。

          第十六條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于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考生,我院將按“不予錄取”執(zhí)行。

          第十七條成績查詢和復核:學院招生信息網將在規(guī)定時間內開通成績查詢功能,考生可憑報名時設置的密碼進入系統(tǒng)查詢成績。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提出核分申請,以書面形式傳真至學院招生辦公室。學院將以書面?zhèn)髡婕闇蔬M行核分,申請核分的考生請注明準考證、身份證、姓名、聯(lián)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第八章實施進程安排

          第十八條進程安排如下(以省考試院統(tǒng)一安排的進程為準):

          3月5日10:00~4月5日16:30

          考生網上報名,學院初審報名信息

          3月8日9:00~4月10日17:00

          考生登錄我院招生信息網(http://zs.wxpoly.cn)網上信息確認。

          4月16日

          現場確認

          4月17日~18日

          綜合素質測試

          4月19日~5月6日

          確定擬錄取和備錄取名單(含順序號)

          5月7日8:30~17:30

          將擬錄取和備錄取名單(含順序號)提交到服務平臺

          5月9日8:30~17:30

          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錄取學校

          5月10日~14日

          按缺額計劃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考生選擇確認錄取學校

          5月16日

          網上錄取結束

          5月17日~5月30日

          公示錄取名單,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第九章招生監(jiān)督

          第十九條高職提前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guī)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創(chuàng)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huán)境,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參與高職提前招生工作人員的違規(guī)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參與、實施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學院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71-88984083)

          第二十一條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院提出申請,根據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規(guī)定:

          考生的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項及其他相關申請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二條其它違規(guī)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根據國家規(guī)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和住宿費等。學費嚴格執(zhí)行浙江省高校收費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學校按浙江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取。每年公布招生計劃時同時公布收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學校有完善的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五條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及證書種類

          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考、單獨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統(tǒng)一納入國家的招生計劃,學生修完人才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yè),由杭州萬向職業(yè)技術學院頒發(fā)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畢業(yè)證書。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1年杭州萬向職業(yè)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經杭州萬向職業(yè)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杭州萬向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二十九條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71)87771888傳真:(0571)87771888

          學院招生網址:http://zs.wxpoly.cn招生聯(lián)系郵箱:zswxxy@163.com

          招生咨詢地點:杭州市西湖區(qū)花蔣路3號杭州萬向職業(yè)技術學院二號校區(qū)行政樓6211室(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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