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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嘉興南洋職業(yè)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Ai高考 · 招生簡章
          2021-03-24
          更三高考院校庫

          2021嘉興南洋職業(yè)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考生填報志愿時非常重要的參考信息,以下是更三高考為大家整理的2021嘉興南洋職業(yè)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

          嘉興南洋職業(yè)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精神,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依據(jù)《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若干意見》(浙政發(fā)〔2017〕45號)、《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及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學院全稱:嘉興南洋職業(yè)技術學院

          第三條院校部委碼:13028 浙江省代碼:0078

          第四條辦學性質:國有民辦

          第五條辦學層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專科(高職)

          第六條辦學地點:浙江省嘉興市秀洲區(qū)大德路999號

          郵政編碼:314031

          第七條嘉興南洋職業(yè)技術學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2002年批準設立,由上海交通大學教育(集團)有限公司、嘉興市教育發(fā)展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和浙江科技孵化開發(fā)建設有限公司共同出資舉辦的全日制高等職業(yè)技術學院。學院坐落在浙江省東北部、杭嘉湖腹地的歷史文化名城嘉興,2016年7月從塘匯校區(qū)整體遷建至秀洲區(qū)大德路校區(qū)。

          辦學以來,學院秉持“以人為本,服務發(fā)展;面向人人,人人出彩”的辦學理念,構建“思源 厚德 篤學 強技”、“至勤 至信 至精 至誠”的價值體系,深化“校企合作+平臺”的產教融合機制,創(chuàng)新“技、創(chuàng)、工、學、輔”的人才培養(yǎng)模式,為社會培養(yǎng)了2萬余名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學院現(xiàn)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教職工350余人,其中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占專任教師人數(shù)的72%,具有“雙師”素質的占專業(yè)教師人數(shù)的80%。學院設有船舶與建筑分院、機電與交通分院、經濟與管理分院、設計與信息分院、國際教育分院、繼續(xù)教育分院、基礎教學部共7個教學單位;涉及(建筑、船舶、機電、軌道交通、設計、信息、經濟、管理)8大專業(yè)群共30個專業(yè)。其中2個省級優(yōu)勢專業(yè),5個省級特色專業(yè),6個校級重點專業(yè)。學院建有船舶與建筑工程、多媒體技術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中德智能制造平臺等8大實訓基地,19個實訓中心,134間實訓室。其中省級示范實訓基地4個,市級示范實訓基地2個。近三年獲得省部級、廳局級科研項目共114項,發(fā)表論文330余篇,與200多家企業(yè)簽訂校企合作協(xié)議,畢業(yè)生歷年平均就業(yè)率達97%以上。

          近年來,學院不斷提升國際化辦學水平,與德國、英國、美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qū)(30多所院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系,是聯(lián)合國兒童基金會和教育部“生活技能開發(fā)”合作項目試點院校。船舶工程技術專業(yè)成為嘉興高校首個獲批中外合作項目。“國際化視野、長三角品質”的南洋育人模式業(yè)已成為學院辦學發(fā)展新特色。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嘉興南洋職業(yè)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計劃共計400名,其中面向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240名,面向單獨考試招生考生160名。具體招生專業(yè)及計劃數(shù)如下:

          序號

          招生專業(yè)

          招生對象

          計劃數(shù)

          學制

          1

          國際貿易實務

          普高招生考生

          20

          三年

          2

          工商企業(yè)管理

          普高招生考生

          20

          三年

          3

          移動商務

          普高招生考生

          20

          三年

          4

          建筑工程技術

          普高招生考生

          20

          三年

          5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普高招生考生

          20

          三年

          6

          船舶工程技術

          (中外合作)

          普高招生考生

          20

          三年

          7

          游艇設計與制造

          普高招生考生

          20

          三年

          8

          老年服務與管理

          普高招生考生

          20

          三年

          9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普高招生考生

          20

          三年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工藝美術類)

          20

          三年

          10

          電氣自動化技術

          普高招生考生

          20

          三年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電子電工類)

          20

          三年

          11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普高招生考生

          20

          三年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機械類)

          20

          三年

          12

          模具設計與制造

          普高招生考生

          20

          三年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機械類)

          20

          三年

          13

          機電一體化技術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機械類)

          20

          三年

          14

          工程造價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建筑類)

          20

          三年

          15

          人工智能技術服務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計算機類)

          20

          三年

          16

          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計算機類)

          20

          三年

          第四章 報名條件

          第九條符合浙江省高考報名條件,并已辦理2021年普高招生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手續(xù)的高中畢業(yè)生。

          第五章 報名及入圍資格審查

          第十條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現(xiàn)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1.網絡報名時間:2021年3月6日8:00—3月31日17:00

          2.志愿填報:考生登錄學院招生網(http://zsw.jxnyc.net/)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tǒng),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xù)。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不得跨類別填報,每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yè)。

          第十一條入圍資格審查及現(xiàn)場確認

          1.入圍資格審查:根據(jù)考生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10門課程等第折算(見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等第賦分表)成績總分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計劃的500%比例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評考生名單,不足500%的則全部參加測評。如遇成績總分最低分同分的情況,則同分考生都允許參加綜合素質測評。

          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等第賦分表

          學考等第

          A

          B

          C

          D

          E

          折算分值

          100

          87

          74

          61

          31

          2.繳納報名費:學院將在4月5日前公布參加綜合素質測評入圍名單,入圍參加測評考生在學院招生網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tǒng)中繳費。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費140元/人。

          3.現(xiàn)場確認:

          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及報名材料來學院進行現(xiàn)場確認,領取準考證。

          (1)確認時間:4月17日8:30—18:30

          (2)確認地點:嘉興南洋職業(yè)技術學院(嘉興市秀洲區(qū)大德路999號)

          (3)確認時必須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①《嘉興南洋職業(yè)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報名完畢后打?。?份;

          ②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1份;

          ③《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復印件1份;

          ④誠信考試承諾書(現(xiàn)場確認時簽署)。

          所有報名考生必須進行現(xiàn)場確認,不進行現(xiàn)場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身份證、《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要交驗原件。因材料不全無法進行現(xiàn)場確認的考生,視作無報考資格;若提供報名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的,取消參加綜合素質測評的資格,報名費及材料一概不退。

          第六章 考試

          第十二條普高招生考生以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yōu)榛疽罁?jù),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以浙江省職業(yè)技能考試為基本依據(jù)(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結合學院綜合素質測評成績進行折算。

          (一)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綜合成績總分計算公式

          1.普高招生考生

          綜合成績(總分200分)=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折合成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滿分100分)

          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滿分100分,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10門科目成績中取最高的8門折算,換算方式為8門科目等第所對應分值相加后除以8,等第賦分見下表。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等級為準。

          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等第賦分表

          學考等第

          A

          B

          C

          D

          E

          折算分值

          100

          87

          74

          61

          31

          往屆生的“技術”科目成績以原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的兩門科目等第賦分的平均值來計算。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綜合成績(總分200分)=職業(yè)技能考試成績(折合成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滿分100分)

          其中職業(yè)技能考試成績折算分值為職業(yè)技能考試理論知識與技能操作成績之和除以3,滿分為100分。

          外省轉入浙江省考生的學考成績,已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學院予以認可,并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成績統(tǒng)計。未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學院不予認可。

          (二)綜合素質測評

          1.測評時間:普高招生考生:2021年4月18日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2021年4月19日

          2.測評地點:嘉興南洋職業(yè)技術學院(嘉興市秀洲區(qū)大德路999號)

          3.測評形式:面試(考生務必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

          4.測評內容: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滿分100分)

          主要考核學生的專業(yè)興趣、就業(yè)取向、職業(yè)發(fā)展意向以及集體意識、責任意識、團隊協(xié)作意識。

          第十三條成績公布與查詢

          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在考試結束3日內公布在學院招生網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tǒng),考生根據(jù)提示進行查詢。

          若考生對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有異議,可在2021年4月23日9:00—14:00向學院提出復核申請,學院將依據(jù)程序進行復核。過期不再接受申請。

          第七章 錄取

          第十四條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guī)定,實施 “陽光工程”,嚴格執(zhí)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十五條錄取規(guī)則

          1.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2.如參加某專業(yè)綜合素質測評的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該專業(yè)的招生計劃數(shù)時,則按實際參加該專業(yè)綜合素質測評人數(shù)的90%(四舍五入原則)執(zhí)行高職提前招生計劃數(shù),不再設置備錄考生。

          3.當考生總分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單科成績進行排序錄取;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單科順序排列:語文、數(shù)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若仍相同,則再依次按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中的品德表現(xiàn)、運動健康、藝術素養(yǎng)、創(chuàng)新實踐等第對同分考生進行從高到低排序。若上述同分處理規(guī)則使用完后,仍無法對同分考生進行名次排序的,則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依次按職業(yè)技能操作考試成績、理論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評成績進行排序。

          4.綜合素質測評結束后,按照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職業(yè)技能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擬錄取名單根據(jù)各專業(yè)的招生計劃100%的比例按總分從高到低劃定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備錄名單根據(jù)各專業(yè)的招生計劃的400%按總分從高到低劃定備錄名單(遇該專業(yè)備錄人數(shù)不足計劃數(shù)的4倍時,則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備錄名單)。實行一檔多投的錄取方法將出現(xiàn)考生放棄錄取情況,對于因考生放棄而產生的缺額計劃,學院將在備錄考生中依次轉為擬錄取考生。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yè)錄取工作結束。

          5.學院根據(jù)考生選擇結果確定擬正式錄取名單,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后在學院招生網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同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如無異議,則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經批準后向錄取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6.凡被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后續(xù)各類普通高校招生錄取。

          第八章 日程安排

          第十六條工作進程安排(如有變動,以學院招生網公布為準)

          1.2021年3月6日8:00-3月31日17:00,考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服務平臺或學院招生網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tǒng)完成網絡報名工作。

          2.2021年4月5日前,學院完成資格審查,公布參加綜合素質測評入圍名單。

          3.2021年4月5日后,考生登錄學院招生網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參加綜合素質測評入圍情況,入圍參加測評考生繳納報名費。

          4.2021年4月17日8:30-18:30,考生本人攜帶報名材料到嘉興南洋職業(yè)技術學院進行現(xiàn)場確認,領取準考證。

          5.2021年4月18日-19日,考生在嘉興南洋職業(yè)技術學院進行綜合素質測評。

          6.2021年4月22日17:00前,學院在招生網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tǒng)公布綜合素質測評成績。

          7.2021年4月23日9:00—14:00期間,學院對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有異議的考生,依據(jù)程序對其成績進行復核。

          8.2021年5月7日前,學院將入圍考生名單提交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服務平臺。

          9.2021年5月9日-14日,考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服務平臺選擇確認錄取情況。

          10.2021年5月16日,高職提前招生錄取工作結束。

          11.2021年5月17日-30日,公示錄取名單。

          12.2021年5月31日,根據(jù)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第九章 招生監(jiān)督

          第十七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學院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全程錄像或錄音,保留記錄備查。

          第十八條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工作規(guī)定》等要求,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創(chuàng)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huán)境,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第十九條綜合素質測評采用全封閉形式,相關部門和涉密人員簽訂保密責任書,考試現(xiàn)場實行手機信號屏蔽。利益相關人員實行回避原則。

          第二十條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并準確填寫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高中會考)各科目的等第。

          第二十一條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xiàn)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xiàn)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xiàn)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xiàn)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二條其它違規(guī)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學院紀檢部門監(jiān)督電話:0573-82301760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學院招生就業(yè)處負責接待及解答高職提前招生有關事宜,咨詢電話:0573—82302189、82301914

          第二十五條招生網網址:http://zsw.jxnyc.net/

          招生網指定郵箱:jxnyczsb@163.com

          第二十六條2021級新生咨詢QQ群號:707172604

          第二十七條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等激勵政策;同時還有大學新生“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嘉興南洋職業(yè)技術學院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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