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qū))教育考試院(考試中心、招生辦):
為做好2023年1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考試(以下簡稱選考)和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報名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考對象與考試科目
1.高三學生報考科目為高考外語(含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和選考科目(含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技術)。
2.高二學生報考學考科目為思想政治(學考)、物理(學考)。
(二)報名程序與時間安排
報名分網(wǎng)上信息輸入和網(wǎng)上繳費兩個階段進行。網(wǎng)上信息輸入時間為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網(wǎng)上繳費時間為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7:00。
1.網(wǎng)上信息輸入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www.zjzs.net)“2023年1月選考和學考報名系統(tǒng)”,認真閱讀報名要求,網(wǎng)上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實錄入報名信息??忌氉屑毢藢︿浫氲膱竺畔ⅲ_保報名信息(含照片)和報考科目準確無誤,方可對報名信息進行確認。
2.資格審核
報名信息網(wǎng)上輸入結束后,由當?shù)卣猩荚嚈C構和報名點學校對報名考生資格進行網(wǎng)上審核。對審核有問題的考生,及時反饋結果或要求補充材料。
3.網(wǎng)上繳費
審核通過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2023年1月選考和學考報名系統(tǒng)”,確認報名信息,完成考試費用的網(wǎng)上繳費。逾期(時)將不予辦理??荚囆畔⒔?jīng)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未進行考試信息確認、或已進行考試信息確認但未完成網(wǎng)上繳費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
日期 |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
選考 | 學考 | |||
1月6日 | 上午 | 物理 | 8:00-9:30 | 8:00-9:00 |
思想政治 | 10:30-12:00 | 10:30-11:30 | ||
下午 | 化學 | 13:30-15:00 | / | |
技術 | 16:00-17:30 | / | ||
1月7日 | 上午 | 歷史 | 8:00-9:30 | / |
生物學 | 10:30-12:00 | / | ||
下午 | 地理 | 13:30-15:00 | / | |
1月8日 | 上午 | 外語 | 9:00-11:00 |
三、其他事項
(一)高考外語首次考試“一考兩用”,成績既用于評定學業(yè)水平等級又可用于高考。
(二)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須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相關科目的學考,每科考一次。如果某科目學考等級不合格,可在本次開考的學考科目中自主報考相應科目。
(三)考生在報考選考前須獲得相應科目的學考合格及以上等級。考生要根據(jù)本人興趣特長,結合擬報考高校及專業(yè)要求自主確定選考科目。每生限選考3科,每科最多報考2次。選考科目在首次報考確定后不得更改。
(四)社會人員可根據(jù)本人實情自行選擇報考科目。
(五)考生須憑身份證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六)殘疾考生在報名時申請?zhí)峁┛荚嚤憷恼J定標準按《教育部 中國殘聯(lián)關于印發(fā)<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執(zhí)行。
(七)根據(jù)《浙江省物價局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普通高中會考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13〕118號)和《浙江省物價局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18〕33號)文件規(guī)定,學考報考費每人每科次20元;高考外語及選考報考費每人每科次40元。
各地要做好組織保障和統(tǒng)籌協(xié)調,廣泛宣傳考試報名政策,盡早將報名時間、報名辦法周知考生,確??忌獣韵嚓P招生政策。要加強對考生信息和報名條件的核查,指導考生正確填寫報名信息,確??忌畔⒄鎸崪蚀_。要周密部署,結合考生報名情況提早謀劃好考點安排,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和引導考生自覺抵制違紀、舞弊、失信等行為。要進一步優(yōu)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務水平,確保報名工作平穩(wěn)有序。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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