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理工學院本科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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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項目 | 資助金額 | 資助對象及主要申請條件 | 資助人數或比例 | ||
國家資助 | 國家獎學金 | 一次性獎勵8000元 |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5.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異,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6.評審學年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均位于前10%(含)的學生,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考評成績排名沒有進入前10%,但達到前30%(含)的學生,須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 7.二年級(含)以上學生。 8.每年9月30日前,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向所在學院班級提出國家獎學金書面申請,按規(guī)定提交相關資料。 | 根據上級教育部門下達名額確定 | |
國家勵志獎學金 | 一次性獎勵5000元 |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5.評審學年度學習成績和綜合測評成績不低于前50%; 6.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簡樸; 7.二年級(含)以上學生。 8.每年9月30日前,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向所在學院班級提出國家勵志學金書面申請,按規(guī)定提交相關資料。 | 根據上級教育部門下達名額確定 | ||
國家助學金 | 一等級4000元 二等級3000元 三等級2000元 |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簡樸; 6.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7.每年9月30日前,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向所在學院班級提出國家助學金書面申請,按規(guī)定提交相關資料。按等級按月發(fā)放助學金(一年分10個月)。 | 根據上級教育部門下達名額確定 | ||
國家助學貸款 | 根據學費加住宿費確定,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 1.資助對象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大學新生和在校生可在開學前向戶籍所在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生源地助學信用貸款,已申請高校校園地助學貸款的學生也可向學校申請續(xù)貸。 | 無限制 | ||
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 |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標準,本專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 1.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在校生、畢業(yè)生及退役后復學學生, 2.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業(yè),通過全國統(tǒng)一高考或高職單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并報到的入學新生。 | 根據征兵部門下達名額確定 | ||
綠色通道 | 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 1.資助對象是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新生; 2.新生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xù),暫緩交納學費。入學后,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 無限制 | ||
地方政府資助 | 廣東省大學新生資助 | 每人不超過6000元 | 1.資助對象是當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廣東省戶籍的家庭經濟困難本科一年級新生。 2.考入省內高校的新生開學時向學校申請,考入省外高校的新生向戶籍地縣級教育部門申請。 | 根據實際申請和審核通過名額確定 | |
廣東省少數民族聚居區(qū)少數民族大學生資助 | 每生每年10000元 | 1.資助對象是廣東省少數民族聚居區(qū)戶籍并在廣東省少數民族聚居區(qū)接受完整義務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少數民族在校大學生。 2.資助周期為本專科就讀期間。符合條件的少數民族大學生向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族工作部門提出申請。 | 根據實際申請和審核通過名額確定 | ||
廣東省“南粵扶殘助學工程”資助 | ??粕淮涡再Y助10000元 本科生一次性資助15000元 | 資助對象是當年考入學校的廣東省戶籍全日制殘疾人在校生。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大學生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qū))級殘聯提出申請。 | 根據實際申請和審核通過名額確定 | ||
廣東省參加“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 代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 | 廣東省高校畢業(yè)后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y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繼續(xù)在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鎮(zhèn)(鄉(xiāng))及一下基層工作滿一年以上。 | 根據實際申請和審核通過名額確定 | ||
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 | 退費標準為本??泼可磕?000元(藝術類和特殊教育12000元)。 | 符合《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的實施辦法》(粵教師〔2018〕9號)基本條件和范圍的畢業(yè)生。 | 根據實際申請和審核通過名額確定 | ||
內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 根據撥付資金及新疆籍困難學生實際,制定資助標準 |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五個認同”;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在校期間學習刻苦,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突出 | 根據實際申請和審核通過名額確定 | ||
臺灣學生、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 | 特等獎8000元/人/學年 一等獎6000元/人/學年 二等獎5000元/人/學年 三等獎4000元/人/學年 | 1.熱愛祖國,擁護“一國兩制”方針,認同一個中國,擁護祖國統(tǒng)一; 2.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養(yǎng),勤奮刻苦,成績優(yōu)良; 4.學校在讀在籍的全日制臺灣、港澳及華僑本科生。 | 根據上級教育部門下達名額確定 | ||
校內資助 | 困難補助 | 學校助學金 | 一等級4000元 二等級3000元 三等級2000元 |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簡樸; 6.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7.動態(tài)申請,經審核后按等級按等級按月發(fā)放助學金(一年分10個月)。 | 無限制 |
學校新生資助 | 每人不超過6000元 | 1.資助對象是當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廣東省戶籍的家庭經濟困難本科一年級新生。 2.新生開學時向學校申請。 | 補充廣東省大學新生資助資助覆蓋面 | ||
社會助學金 | 最高獎勵5000元/人 | 1.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5.成績符合評選要求; 6.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7.積極參加社會服務和愛心公益活動,當學年至少參加校內公益活動20小時; 8.符合捐資方指定的要求,履行協議規(guī)定的相關義務。 | 按社會助學金設立確定指標 | ||
臨時困難補助 | 一次性發(fā)放2000元,一學年不超過4000元 | 1.遭遇意外身體傷害事故,突發(fā)急重病癥;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經濟困難; 3.自然災害影響到基本生活; 4.非個人原因致使財物遭受較大損失。 | 無限制 | ||
校內獎學金 | 學年綜合獎學金、單項優(yōu)秀獎學金 | 一等獎學金2000元; 二等獎學金1000元; 三等獎獎學金600元; 單項優(yōu)秀獎學金300元 | 1.普通高考統(tǒng)一錄取的在籍學生,連續(xù)學習一學年以上,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 2.評獎學年未有因違反校紀校規(guī)受到過紀律處分; 3.自覺鍛煉身體,保持身心健康,體質健康測試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 4.獎學金于每年的十一月份評審完畢。 | 全校參評學生人數的30%,其中一等獎學金占2.5%,二等獎學金占7.5%,三等獎學金占10%,單項獎學金占10% | |
先進班集體 | 60元/人(以班級人數計) | 1.模范執(zhí)行上級組織的決議、指示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積極開展精神文明活動,成績顯著; 2.班風好。學生干部以身作則,能起模范帶頭作用。全班同學能互相幫助,互相學習,團結友愛。好人好事不斷涌現。學年內無學生受紀律處分; 3.學風好。全班同學學習刻苦,學習目的明確,專業(yè)思想牢固,課堂秩序好,堅持認真考勤,第二課堂較活躍,全班學生平均學習成績名列本院系前茅,沒有考試作弊現象。 | 按二級學院學生人數確定 | ||
楊振寧獎學金 | 個人獎金為每人8000元;集體獎參與人員每人最高5000元,單項總額20000元為限。 | 1. 項目主要參與者在校連續(xù)學習一學年以上; 2. 項目所有參與者遵守國家各項法規(guī)及學院規(guī)章制度,在校期間無不良表現及處分記錄; 3. 項目所有參與者積極參與學院各項活動,關心集體,團結同學; 4. 項目所有參與者學習成績優(yōu)秀,當年無不及格必修科目; 5. 獲省級或以上科技文化競賽集體二等以上(含二等)集體獎,或在科研創(chuàng)新領域取得顯著成績,其成果有較大應用價值。 | 5名個人或團隊 | ||
社會獎學金 | 最高獎勵10000元/人 | 1.全日制二年級及以上在校生,其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yōu)先;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5.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秀,該學年度綜合排名在本專業(yè)的25%(含)以內; 6.勤儉自強,積極向上; 7.積極參加社會服務和愛心公益活動,當學年至少參加校內公益活動10小時; 8.符合捐資方指定的要求,履行協議規(guī)定的相關義務。 | 按社會獎學金設立確定指標 | ||
莞工之星 | 1.“自強之星”、“學術之星”、“文體之星”、“志愿之星”:4800元/人/獎;提名獎2000元/人/獎; 2.“團隊之星”8000元/隊、提名獎2000元/隊; | 1.“莞工之星”每兩年評選一次,對象為東莞理工學院全體在校生及學生團體;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政治立場堅定,能夠自覺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3.遵紀守法,品德高尚,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社會影響力。 4.在校期間沒有違紀情況,沒有受到或受過處分。 5.根據每類別的評選標準。 | 5名“莞工之星”(包含個人和團體)和5名“莞工之星”提名獎 | ||
考研獎學金 | 1.考入985院校、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科學院者,獎勵2000元/人; 2.考入其他院校者,獎勵1000元/人 | 1.獎勵對象是我校應屆畢業(yè)生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錄取者。 2.每年7月1日,獲獎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 | 根據當年考研情況設立名額 | ||
服役獎學金 | 1.對在校內入伍的大學畢業(yè)生士兵,一次性發(fā)放補助人民幣 10000 元; 2.對在校內入伍的在校大學生士兵,每人一次性發(fā)放補助人民幣 8000 元; 3.對新疆、西藏等高原邊遠艱苦地區(qū)服役的義務兵,每人一次性發(fā)放補助人民幣 12000 元。 | 1.獎助對象是對在校內入伍的大學畢業(yè)生士兵,在校大學生士兵。 2.補助與《入伍通知書》同時發(fā)放。 | 根據征兵部門下達名額確定 | ||
勤工助學 | 固定崗位:每小時16.4元,每月不超過525元; 臨時崗位:每小時16.4元 | 1.學生本人生活儉樸; 2.努力學習、奮發(fā)向上; 3.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無重大疾病史。 4.同等條件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yōu)先。 | 約2000個崗位 | ||
學費減免 | 減免2000—6000元 | 廣東省建檔立卡學生 | 按政策減免 | ||
注:各普通高校需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增加或刪減資助項目,調整完善每個資助項目的具體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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