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聯(lián)合職業(yè)技術學院??茖W生資助政策簡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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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項目 | 資助金額 | 資助對象及主要申請條件 | 資助人數(shù)或比例 | ||
國家資助 | 國家獎學金 | 一次性獎勵8000元 |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每學期操行考評在80分以上,無違紀行為;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學習成績排名在評選范圍內位于前1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 5.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5.五年制高職五年級在校生。 | 全國共獎勵6萬人 | |
國家勵志獎學金 | 一次性獎勵5000元 |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未受到學校紀律處分,每學期操行考評在80分以上;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評選學年綜合考評成績及成績排名原則上均必須位于前40%且參評當年沒有不及格科目; 5.經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儉樸(家庭經濟困難的校級或校級以上優(yōu)秀學生、優(yōu)秀團員優(yōu)先推薦); 6.五年制高職五年級在校生。 | 約占五年制高職五年級在校生人數(shù)的4.5% | ||
國家助學金 | 每生每學年:特別困難學生4300元;比較困難學生3300元;一般困難學生2300元 |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未受到學校紀律處分;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經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儉樸(家庭經濟困難的校級或校級以上優(yōu)秀學生、優(yōu)秀團員優(yōu)先推薦); 6.五年制高職四、五年級在校生。 | 五年制高職四、五年級在校生20% (特別困難學生5%;比較困難學生10%;一般困難學生5%) | ||
國家助學貸款 | 根據(jù)學費加住宿費確定,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在戶籍所在縣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 | 無限制 | ||
國家資助 | 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 |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標準,五年制高職服義務兵役的四、五年級學生及畢業(yè)生的實際繳納學費。 | 五年制高職四、五年級及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學生。 | 根據(jù)各分院辦學點實際名額確定 | |
綠色通道 | 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xù),暫緩繳納學費。入學后,學校資助部門根據(jù)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 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新生。 | 無限制 | ||
求職補貼 | 每生每學年1500元 | 畢業(yè)年度有就業(yè)意愿并積極求職創(chuàng)業(yè)的低保家庭、殘疾、已獲得生源地國家信用助學貸款、本省戶籍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家庭(含建檔立卡低收入殘疾人農戶家庭)、外省戶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含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屬于特困人員五年制高職畢業(yè)生。 | 無限制 | ||
地方政府資助 | 殘疾學生免學費 | 各分院、辦學點學生繳納學費實際金額 | 在校五年制高職四、五年級學生中持有中國殘聯(lián)統(tǒng)一制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學生。 | 無限制 | |
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減免 | 各分院、辦學點學生繳納學費實際金額 | 在校五年制高職四、五年級學生中符合國家和扶貧辦發(fā)布的《扶貧開發(fā)建檔立卡工作方案》相關規(guī)定,是國家、省扶貧信息網絡系統(tǒng)中建立電子信息檔案的建檔立卡(脫貧之日起5年過渡期內)家庭學生。 | 無限制 | ||
校內資助 | 獎學金 | 項目獎學金 | 各分院、辦學點標準自定 | 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關心時事政治; 2.熱愛學校、關心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扶危濟困、助人為樂;語言文明,行為得體,衣著整潔、舉止大方; 3.模范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未受到或已解除學校、系部通報批評或各類違紀處分; 4.積極參加志愿者服務、社會實踐等活動,綜合素質測評獲得良好等第及以上。 具體條件: 校企合作、中西部合作、國際合作項目等,符合專項獎學金申請辦法。 | 各分院、辦學點根據(jù)實際,自定相關政策 |
一等獎學金 | 各分院、辦學點標準自定 | 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關心時事政治; 2.熱愛學校、關心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扶危濟困、助人為樂;語言文明,行為得體,衣著整潔、舉止大方; 3.模范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未受到或已解除學校、系部通報批評或各類違紀處分; 4.積極參加志愿者服務、社會實踐等活動,綜合素質測評獲得良好等第及以上。 具體條件: 按本學期各科綜合測評成績∑(百分制課程成績*該課程周課時/周課時)均分排序,且各科成績(含技能課)成績均在85分以上;或學習成績優(yōu)秀(達到二等獎學金條件),且獲得省級以上綜合性獎勵; 或學習成績優(yōu)良(達到三等獎學金條件)且獲得省技能大賽一等獎、省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大賽一等獎以上。 | 各分院、辦學點自定相關政策 | ||
二等獎學金 | 各分院、辦學點標準自定 | 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關心時事政治; 2.熱愛學校、關心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扶危濟困、助人為樂;語言文明,行為得體,衣著整潔、舉止大方; 3.模范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未受到或已解除學校、系部通報批評或各類違紀處分; 4.積極參加志愿者服務、社會實踐等活動,綜合素質測評獲得良好等第及以上。 具體條件: 按本學期各科綜合測評成績∑(百分制課程成績*該課程周課時/周課時)均分排序,且各科成績(含技能課)成績均在80分以上;或學習成績優(yōu)良(達到三等獎學金條件),且獲得省級以上綜合性獎勵,或學習成績優(yōu)良(達到三等獎學金條件)且獲得省技能大賽二等獎、省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大賽二等獎。 | |||
校內資助 | 獎學金 | 三等獎學金 | 各分院、辦學點標準自定 | 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關心時事政治; 2.熱愛學校、關心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扶危濟困、助人為樂;語言文明,行為得體,衣著整潔、舉止大方; 3.模范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未受到或已解除學校、系部通報批評或各類違紀處分; 4.積極參加志愿者服務、社會實踐等活動,綜合素質測評獲得良好等第及以上。 具體條件: 按本學期各科綜合測評成績∑(百分制課程成績*該課程周課時/周課時)均分排序,且各科成績(含技能課)成績均在75分以上;或學習成績優(yōu)良,且獲得省級以上綜合性獎勵;或學習成績均在及格以上,且獲得省技能大賽三等獎、省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大賽三等獎。 | |
助學金 | 減免類 | 各分院、辦學點標準自定 | 1.凡有我校學籍且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2.孤兒、烈士子女、優(yōu)撫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3.父母雙殘、喪失勞動能力,無其他經濟來源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4.享受國家低?;蚪n立卡待遇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5.父母一方長期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無法提供本人經濟來源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6.學生家庭所在地區(qū)發(fā)生重大自然災害或突發(fā)性災禍,并造成重大損失,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 7.無穩(wěn)定收入的單親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 8.少數(shù)民族貧困學生、父母重病或單親且來自貧困及邊遠地區(qū),無其他經濟來源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 無限制 | |
生活補助類 | 各分院、辦學點標準自定 | 1.凡有我校學籍且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2.孤兒、烈士子女、優(yōu)撫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3.父母雙殘、喪失勞動能力,無其他經濟來源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4.享受國家低?;蚪n立卡待遇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5.父母一方長期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無法提供本人經濟來源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6.學生家庭所在地區(qū)發(fā)生重大自然災害或突發(fā)性災禍,并造成重大損失,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 7.無穩(wěn)定收入的單親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 8.少數(shù)民族貧困學生、父母重病或單親且來自貧困及邊遠地區(qū),無其他經濟來源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 |||
校內資助 | 助學金 | 特困生慰問類 | 各分院、辦學點標準自定 | 1.凡有我校學籍且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2.孤兒、烈士子女、優(yōu)撫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3.父母雙殘、喪失勞動能力,無其他經濟來源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4.享受國家低?;蚪n立卡待遇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5.父母一方長期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無法提供本人經濟來源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6.學生家庭所在地區(qū)發(fā)生重大自然災害或突發(fā)性災禍,并造成重大損失,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 7.無穩(wěn)定收入的單親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 8.少數(shù)民族貧困學生、父母重病或單親且來自貧困及邊遠地區(qū),無其他經濟來源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 |
勤工助學 | 每月40個工時的酬金原則上不低于當?shù)卣蛴嘘P部門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可以適當上下浮動。學生參加校內臨時崗位勤工助學,其勞動報酬由學校按小時計算。每小時酬金原則上不低于12元。 | 1.學生本人生活儉樸; 2.努力學習、奮發(fā)向上; 3.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無重大疾病史。 | 各分院、辦學點根據(jù)實際,自定相關政策 | ||
社會捐資獎助學金 | 參照獎助學金金額 | 參照獎助學金資助對象及主要申請條件 | 各分院、辦學點根據(jù)實際,自定相關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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