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文化藝術職業(yè)學院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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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項目 | 資助金額 | 資助對象及主要申請條件 | 資助人數或比例 | ||
國家資助 | 國家獎學金 | 一次性獎勵8000元 |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紀行為;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學習成績排名在評選范圍內位于前1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級(含)以上學生 | 全國共獎勵6萬人 | |
國家勵志獎學金 | 一次性獎勵5000元 |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紀行為;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評選學年綜合考評成績及成績排名原則上均必須位于前1/3且參評當年沒有不及格科目; 5.經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儉樸。 6.二年級(含)以上學生 7.非公費師范生 | 約占在校生人數的3% | ||
國家助學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經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儉樸。 6.非公費師范生 | 在校生約30% (一等5%;二等15%,三等10%) | ||
國家助學貸貸款 | 根據學費加住宿費確定,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在戶籍所在縣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 | 無限制 | ||
基層就業(yè)國家資助 | 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區(qū)和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單位就業(yè)、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 | 無限制 | ||
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 |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標準,本專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 | 根據征兵部門下達名額確定 | ||
師范生公費教育 | 在校期間不用繳納學費、住宿費,還可獲得生活費補助 | 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的公費師范生 | 根據招生計劃確定 | ||
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 就讀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讀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區(qū)生源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新生(在戶籍地教育部門申請) | 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布等情況確定,全國共資助約20萬人 | ||
綠色通道 | 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xù),暫緩交納學費。入學后,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 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新生 | 無限制 | ||
地方政府資助 | 生源地補充助學貸款 | 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低?;蜣r村建檔立卡學生,且學費收費標準高于8000元/年 | 無限制 | |
家庭經濟困難畢業(yè)生基層就業(yè)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 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高于6000元,總額不超過24000元 | 重慶市屬高?;蛑貞c戶籍低保、建檔立卡或零就業(yè)家庭應屆畢業(yè)生,在重慶市扶貧重點工作區(qū)縣事業(yè)單位在崗在編就業(yè)滿三年 | 無限制 | ||
在校求職創(chuàng)業(yè)補貼 | 800元/人 | 特困學生、低保家庭學生、貧困殘疾人家庭學生、脫貧戶家庭學生(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國家助學貸款學生 | 無限制 | ||
學前教育公費教育 | 在校期間不用繳納學費、住宿費,還可獲得生活費補助 | 重慶文化藝術職業(yè)學院、重慶幼兒高等??茖W校的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 | 根據招生計劃確定 | ||
校內獎學金 | 學院獎學金 | 每學期:一等1000元/人;二等500元/人;三等300元/人 | 1.思想素質好,好學肯鉆,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嚴格遵守校紀校規(guī),積極參加院系及班團組織的活動。 2.綜合測評成績位于前20%。 | 20%(一等3%,二等7%,三等10%) | |
勤工助學 | 固定崗位:每月約200-400元; 臨時崗位:每小時12元 | 遵守學校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沒有受到違紀處分,各科學習成績都合格的學生均可申請參加勤工助學工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yōu)先。 | 約200個崗位 | ||
學費減免 | 部分減免或全額減免(減免2000—10000元) | 家庭經濟極其困難,嚴重影響其學習,導致無法完成學業(yè)的學生。 | 無限制 | ||
突發(fā)事件特殊困難補助 | 1000-3000元/人,特殊情況者由學校會議研究決定其資助金額。 | 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員身患大病、重病,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家庭突然遭遇重大意外事故的學生;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學生。 | 無限制 | ||
學校助學金 | 不低于二等國家助學金的標準(3300元/人/年) | 學校對地方新認定的但未納入市教委下發(fā)的國家助學金資助范疇的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yǎng)家庭學生、孤兒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 | 無限制 | ||
特殊困難學生生活補助 | 特困供養(yǎng)家庭學生、孤兒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1000元/人/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700元/人/年;建檔立卡家庭學生300元/人/年。具體補助標準可根據年度校內資助經費情況調整。 | 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yǎng)家庭學生、孤兒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 | 無限制 | ||
貧困家庭大學生關懷慰問 | 每個學生家庭慰問金1000元加慰問品500元 | 各系家庭經濟及其困難的學生 | 每年10人左右 | ||
新生入學資助 | 每人1000元 | 新生中孤兒、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烈士子女、特困供養(yǎng)家庭學生。 | 無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增加或刪減資助項目,調整完善每個資助項目的具體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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