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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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項目 | 資助金額 | 資助對象及主要申請條件 | 資助人數或比例 | ||
國家資助 | 國家獎學金 | 一次性獎勵8000元 |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均位于前1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級(含)以上學生 | 根據上級部門下達名額確定 | |
國家勵志獎學金 | 一次性獎勵5000元 |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紀行為;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學習成績優(yōu)秀,評選學年內專業(yè)(班級)學習成績與綜合測評成績均不低于前20%,且參評當年沒有不及格科目; 5.經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儉樸。 6.二年級(含)以上學生 | 根據上級部門下達名額確定,約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數的5% | ||
國家助學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經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儉樸。 | 根據上級部門下達名額確定約占在校生20% (一等約4%;二等約12%;三等約4%) | ||
國家助學貸款 | 根據學費加住宿費確定,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在戶籍所在縣區(qū)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 | 無限制 | ||
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 |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標準,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 | 根據征兵部門下達名額確定 | ||
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 就讀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讀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區(qū)生源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新生(在戶籍地教育部門申請) | 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布等情況確定 | ||
綠色通道 | 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xù),暫緩交納學費。入學后,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 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新生 | 無限制 | ||
地方政府資助 | 省政府獎學金 | 獎勵金額4000元 | 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異,無不及格課程,學年內專業(yè)(班級)學習成績與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均不低于前30%的在校學生 | 根據上級部門下達名額確定 | |
校內資助 | 困難補助 | 臨時困難補助 | 分兩檔,一般困難補助最高1000元,特殊困難補助最高2000元 | 1.遭遇意外身體傷害事故,突發(fā)急重病癥;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經濟困難; 3.自然災害影響到基本生活; 4.非個人原因致使財物遭受較大損失。 | 無限制 |
寒假返鄉(xiāng)路費 | 省內最高200元,省外最高1000元 | 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檔中特別困難的學生 | 無限制 | ||
校內獎學金 | 學校普通獎學金 | 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 |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2.道德品質優(yōu)良,模范執(zhí)行大學生守則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 3.熱愛所學專業(yè),勤奮學習,本學期內學習成績無不及格課程; 3.積極參加社會實踐,體育鍛煉和學校的各項活動。 | 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數的18%(一等3%,二等5%,三等10%) | |
技能競賽獎學金 | 獎勵金額300-3000元 | 技能賽獲獎者 | 無限制 | ||
體藝獎學金 | 按照項目名次積分,積分兌換相應獎學金 | 在校學生參加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組織的體育、文藝等比賽獲得名次的 | 無限制 | ||
貢獻獎學金 | 獎勵金額500-2000元 | 在校學生獲得國家、省級、市級榮譽稱號 | 無限制 | ||
困難學生升學獎學金 | 獎勵金額1000元 | 1.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檔 2.參加全日制普通高校統(tǒng)招考試且被本科院校正式錄取的應屆畢業(yè)生 | 無限制 | ||
勤工助學 | 每個崗位每天12元 | 1.學生本人生活儉樸,家庭經濟困難,且在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檔中; 2.努力學習、奮發(fā)向上; 3.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無重大疾病史。 | 約150個崗位 | ||
學費減免 | 學費全額、半額減免 | 1.孤兒、烈士子女或優(yōu)撫家庭子女等無直接經濟來源者; 2.來自邊遠貧困地區(qū),家庭經濟收入偏低,無力承擔學費的學生; 3.父母重病、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4.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本人身患重病且正在治療之中; 5.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發(fā)生重大變故者。 | 無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增加或刪減資助項目,調整完善每個資助項目的具體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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