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共達職業(yè)技術學院本專科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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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項目 | 資助金額 | 資助對象及主要申請條件 | 資助人數或比例 | ||
國家資助 | 國家獎學金 | 一次性獎勵8000元/人 |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無違規(guī)違紀行為;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異,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測評成績占專業(yè)前10%(含10%),對于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測評成績排名沒有達到專業(yè)前10%,但達到專業(yè)前30%(含30%)的學生,若在其他方面表現突出,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但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學校蓋章審核; 5.二年級(含)以上學生。 | 根據省教育廳下達指標確定 | |
國家勵志獎學金 | 一次性獎勵5000元/人 |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無違規(guī)違紀行為;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異,綜合素質測評居本班級(專業(yè))前茅;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6.二年級(含)以上學生。 | 在校生3.3% | ||
國家助學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 |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 在校生22% | ||
國家助學貸貸款 | 根據學費加住宿費確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在戶籍所在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農村商業(yè)銀行申請辦理)。 | 無限制 | ||
基層就業(yè)國家資助 | 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應屆畢業(yè)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安徽省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單位就業(yè)、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無限制 | ||
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 |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標準,本專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 | 根據入伍學生數、退役復學、退役入學學生數確定 | ||
綠色通道 | 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xù),暫緩交納學費。入學后,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 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新生。 | 無限制 | ||
地方政府資助 | 畢業(yè)生求職創(chuàng)業(yè)補貼 | 一次性發(fā)放1500元/人 | 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貧困殘疾家庭、建檔立卡貧苦戶家庭、退捕漁民家庭、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殘疾的應屆畢業(yè)生以及特困人員中的應屆畢業(yè)生。 | 無限制 | |
校內資助 | 困難補助 | 臨時困難補助 | 一次性發(fā)放1000元/人 | 1.遭遇意外身體傷害事故,突發(fā)急重病癥;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經濟困難; 3.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fā)事件影響到學生學習和生活。 | 無限制 |
冬季送溫暖 | 發(fā)放實物(冬被、冬衣等),約300元/人 | 全日制統(tǒng)招在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貧困殘疾家庭、建檔立卡貧苦戶家庭、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殘疾的學生以及特困人員中的學生。 | 50人左右 | ||
校內助學金 | 一次性發(fā)放500-4000元/人 | 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邊緣易致貧家庭、脫貧不穩(wěn)定家庭、城鄉(xiāng)低保家庭、貧困殘疾家庭的學生以及特困、孤兒、殘疾學生。 | 無限制 | ||
校內獎學金 | 單項獎學金 | 每學年300元/人 | 在生產、學習、實習實訓、工作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績: 1.學習進步獎:學習態(tài)度端正,刻苦鉆研,本學期課程無不及格現象,綜合測評總分較上一學期提高10分以上者; 2.學科競賽獎:獎勵在校級或校級以上職業(yè)技能大賽或學科競賽中獲獎者,在國家級競賽中獲獎者加倍獎勵; 3.單科優(yōu)秀獎:獎勵非英語專業(yè)通過國家英語四級者(通過六級加倍獎勵);非計算機專業(yè)通過國家計算機水平等級考試三級和計算機專業(yè)通過國家計算機水平等級考試四級者; 4.社會活動獎:積極組織參加各項有益活動,在活動中能創(chuàng)造性開展工作,豐富大學生業(yè)余文化生活,成績顯著者;社團活動中表現突出者; 5.文娛活動獎:在校級以上(含校級)各類正式文娛比賽中前三名獎得者;群眾性文娛活動開展得好的單位中成績突出者;在校文娛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者; 6.體育活動獎:在校級以上(含校級)各類比賽中獲前三名者或破校紀錄者;群眾性體育活動中成績突出者; 7.精神文明獎:積極參與校內外的志愿服務、義工活動,受到媒體報道或表現突出者;拾金不昧者;多次參加無償獻血者;好人好事、見義勇為等到社會認可者等。 | 在校生10% | |
校內資助 | 校內獎學金 | 綜合獎學金 | 每學年:特等2000元/人、一等1200元/人、二等800元/人、三等600元/人 | 1.取得我校學籍的在校學生;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 3.道德高尚,品質優(yōu)良,模范遵守大學生守則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4.勤奮學習,勇于實踐,富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5.積極參加社會工作、體育鍛煉和文藝活動。 6.該學期課程成績無不及格者。 7.該學期沒有受到校紀校規(guī)的處理或處分者; 8.特等要求綜合測評總分專業(yè)第一,且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一等要求綜合測評總分專業(yè)前三名,且單科成績不低于75分;二等要求綜合測評總分為專業(yè)前八名,且單科成績不低于70分;三等要求綜合測評總分為專業(yè)前十五名。 | 在校生27%(特等1%、一等3%、二等8%、三等15%) |
勤工助學 | 固定崗位:每月480元 臨時崗位:每小時12元 | 1.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違紀行為; 2.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相應的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與工作相適應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4.勤儉節(jié)約,無吸煙、酗酒等不良嗜好; 5.學有余力,能妥善處理好學習與勤工助學的關系; 6.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yōu)先。 | 固定崗約8-10個,臨時崗約35-50個 | ||
學費減免 | 每生每學年根據實際情況,減免1000—2500元 | 1.孤兒、特困供養(yǎng)人員、烈士子女或優(yōu)撫家庭子女等無直接經濟來源者; 2.學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體傷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體傷害事故、單親、離異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4.低保戶或殘疾人家庭且家庭經濟困難。 | 無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增加或刪減資助項目,調整完善每個資助項目的具體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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