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門條約是我國近代史上喪權辱國的條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總結(jié)整理一下虎門條約的具體內(nèi)容,供大家參考。
虎門條約的內(nèi)容有哪些1.片面最惠國待遇,中國“有新恩施及各國,應準英人一體均沾”。
2.準許英人在五口租地造屋,永久居住。后來英國據(jù)此加以典解,于1845年在上海強迫清政府劃定“租界”,各國相繼效法,紛紛在通商口岸建立侵略據(jù)點。
同一天英國又強迫清政府在虎門正式訂立了已先于7月22日公布實施的《五口通商章程》,作為《虎門條約》的一部分。其主要內(nèi)容是:
1.明文規(guī)定了統(tǒng)一的五分稅率,即肯定了無論何種貨物,一律值百抽五。
2.領事裁判權規(guī)定“英人華民交涉詞訟,其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國議定章程、法律,發(fā)給管事官照辦”。中國獨立自主的司法主權受到嚴重損害。
虎門條約簽訂的影響1.關稅自主權。雙方將海關稅則以兩國協(xié)定的方式規(guī)定下來,清朝政府也就從此承擔了相應的條約義務,從而在實際上喪失了單獨改變稅率的權力。
2.對英人的司法審判權。條約規(guī)定,遇有交涉詞訟,由英領事與中國官員會同查明其事;其英人如何處置,由英國議定章程、法律,發(fā)給領事官照辦。這就將在華英人完全置于中國法律體系之外,置于中國司法審判權之外了。
3.片面最惠國待遇。條約規(guī)定“將來大皇帝有新恩施及各國,亦應準英人一體均沾,用示平允”,也就是說,英人可以享有今后清朝與其他國家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中的一切權利。
4.英艦進泊通商口岸。條約規(guī)定“凡通商五港口,必有英國官船一只在彼灣泊,以便將貨船上水手嚴行約束,該管事官(即英國領事)亦即借以約束英商及屬國商人?!?/p>
由此,在“約束”僑民的幌子下,各通商口岸成為英艦自由往來的碼頭,在此后的中外戰(zhàn)爭中,各通商口岸成為清朝無法設防的城市。此外,條約對中國的引水權、海關驗貨權等多有破壞,而條約中關于英人在通商口岸租地建屋的規(guī)定,后又被英方曲解為設置“租界”的法律依據(jù)。
《虎門條約》的簽訂,使中國的主權遭到極為嚴重的破壞,進一步損害了中國的權益,給中國的社會與經(jīng)濟發(fā)展帶來了災難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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