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廢除行中書省,設“三司”即設立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1人,是本省的最高行政長官;提刑按察使1人,負責司法之事;都指揮使掌軍事防務。三司權責分明,互相牽制,互不統(tǒng)屬,各自對皇帝負責。
明代設置三司使的作用1、都指揮使司強化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對中央和地方兩級統(tǒng)治機構來作了重大調整。
2、承宣布政使司:專管一省或數(shù)個府的民政、財政、田土、戶籍、錢糧、官員考核、溝通督撫與各府縣,商議財政事宜。
3、提刑自按察使司是中央監(jiān)察機關-都察院在地方的分支機構,對地方官員行使監(jiān)察權。主管為提刑按察使或稱為按察使。簡稱臬臺、臬司。
明朝設置的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主要是加強中央集權。
大學院校在線查
有疑問就來發(fā)現(xiàn)